监理规范

【监理规范】建筑工程监理:除了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知道外 ,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 GB开头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砌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建筑地面工程、地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梯工程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和项目管理规范 。 也有必要了解各种建筑材料的(主要是通用水泥、混凝土用钢筋)标准 , 也有必要了解建筑抗震、混凝土结构、高规等设计规范 。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 采用现场记录、发布文件、旁站监理、巡视检查、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协调等工作方法;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工程质量报验制度、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会议制度、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 制度、监理报告制度、工程验收制度等主要工作制度形式 , 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
一、采用主要工作方法:
1、 现场记录 。 监理机构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天气、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 。
2、发布文件 。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确认等书面文件开展施工监理工作 。
3、 旁站监理 。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 , 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记录 。
4、 巡视检查 。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 。
5、跟踪检测 。 监理机构对承包人在质量检测中的取样和送样进行监督 。 跟踪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6、平行检测 。 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 ,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 , 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 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7、协调 。 监理机构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沟通、协商和调解 。
二、主要工作制度
1、 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 。 裉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以及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猎施、度讯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 , 均应经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后方可实施 。
2、 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报验制度 。 监理机构应对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进行核验或验收 。 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 其处置方式和措施应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或确认 。
3、 工程质量报验制度 。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 , 都应经过自检 。 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 。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 ,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工作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 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 , 发包人不得付款 。
5、 会议制度 。 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 , 包括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 , 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 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 。 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应在监理机构批复合同工程开工前举行 ,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各方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沟通相关信息;进行首次监理工作交底;合同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 。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
2)监理例会 。 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现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 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 , 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 , 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 , 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 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及其责任方和完成时限 。
3)监理专题会议 。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 , 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 。 会议专题可包括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技术交底、变更、索赔、争议及专家咨询等方面 。
4)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会议的纪要 , 并分发与会各方 。
6、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 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 , 监理机 构应立即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紧急处理措施 , 并向发包人报告 。
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 制度 。 监理机构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时 , 应对其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
8、监理报告制度 。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 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 , 应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
9、工程验收制度 。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 , 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 , 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 , 参与或主持工程验收 。

监理规范

文章插图
 导语:工程建设监理在我国还属于新兴行业 , 是在改革开放后 , 经济的快速发展 , 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 城市建设发展而相应发展起来的 。 他的出现和发展大大的提高了建设工程的质量 , 很好的控制了透支的良性循环发展 , 同时对几种工程的工期也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 。 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城市发展规划作出了重要贡献 。
但是在短期的快速发展之下还是有着一定的问题的 。 首先 , 就是建筑监理的单位的资质管理问题 。 为此 , 我们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管市场行为的规则 。 一定要把违法违规的行为的单位列入企业的资质省察还有年检的重要内容里面 。 这些也是规范市场企业的一个重要的措施 。 对于那些违规的企业一定要零容忍 , 做到执法必严 , 违法必究 。 同时 , 我们还要严格市场制度 , 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觉不允许入内 。
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建筑监理收费的问题 , 在我国 , 现实工程监理行业都是低标准的收费 , 抢夺市场 , 这就间接的打乱了市场次序 , 且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不利 。 收费低导致资金不足 , 运行困难 , 企业发展后劲不足 , 等等弊端都会显现 。 企业的收益少了 , 那企业的员工就更糟糕 , 员工的待遇低 , 企业就会失去人才 , 这就导致工程监理业难以持续的向高智商 , 高科技发展 。
最后建筑监理还存在一个工作定位的问题 。 建筑监理行业是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 , 他在工程建设市场上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但是在实际的运行当中还是存在着只重设计、重施工 , 但轻视监理的现象 。 有些业主和一些施工单位对监理行业没有真确的认识 , 导致在现实的工作当中常常会引发一些误会 。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经营的意识 , 要善于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 依法保护企业的利益 。 与之同时 , 还要在监理企业内部进行不断的调整 , 改善建筑监理企业的内部环境 。 从而加强企业的凝聚力和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心 。 企业也要完善和强化且内部的自我约束意识和机制 , 使得建筑监理行业得到健康长远的发展 。
现在 , 工程监理一次成为建设管理的体制中的一项基本的制度 , 还会继续的发展和完善 , 使他健康的成长 。